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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纾解我市中小广告企业困境扶持发展的函
发布日期:2020-03-27 字号:[小] [中] [大]

各广告产业链企业、广告媒体资源所有者、广告(创意)产业园区、广告经营和业主单位、广告主:

  罕见的新冠肺炎疫情无疑给社会和经济发展带来一定影响,也给规模普遍偏小,抗击风险能力较差,自我修复能力羸弱的宜昌广告行业带来较大冲击。为了纾解我市中小微广告企业困境、扶持持续发展,市广告协会谨代表全市广告行业提出如下意见:

  1、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宜昌市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十条政策措施》,恳望全市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和支持广告行业发展,着力在减轻企业负担、强化金融支持、降低融资成本、贷款财政贴息支持、减免相关税费、延期缴纳税款、加强企业用工服务、缓缴社会保险费等方面,使广告企业得到实实在在的扶持。

  2、向承租的广告经营企业减免特殊时期的媒体资源租赁(承包)费、经营场地费、物业租赁和管理费等。省政府办公厅《通知》指出,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3个月房租免收、6个月房租减半。鼓励疫情期间各类中小微企业发展载体减免承租企业租金等相关费用,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

  3、各经济园区商业综合体、特色街区、专业市场、商务楼宇,积极为入驻的广告企业做好服务,在减免租金及相关费用的同时,落实降低水、电、气等运营成本的相关政策。

  4、延期广告位等媒体资源租赁(承包)或广告合同履行期限。疫情期间很多广告没有发布或合同无法执行,因此希望广告媒体资源所有者相应无偿延期广告位、频段等媒体资源租赁或广告合同履行期限。

  5、广告主与广告企业加强理解与合作。因疫情广告主的广告发布和传播受到影响,可以协商补发一定时限广告,广告合同顺延。同时加强后期双方合作,及时结算广告费用。

  6、广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相互给力,复工复产后尽快完成相关广告项目合同,满足供需双方业务需要,并在费用上进行优惠。

  为实体产业提供产品品牌营销和企事业服务传播的广告业是文化和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在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下,我市广告行业共克时艰,平稳健康发展。

宜昌市广告协会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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