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会
宜昌市广告协会简介
发布日期:2018-08-01 字号:[小] [中] [大]

  宜昌市广告协会于1989年10月28日由宜昌市民政局批准设立。

  本会是由宜昌市内依法注册的从事广告工作的企业、事业单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除外)和相关经济组织自愿组成的全市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本会宗旨: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加强行业交流、促进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秩序、保护行业权益、推动宜昌广告产业高质量发展。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宜昌市民政局。本会接受行业管理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本会的业务范围:

  宣传、贯彻有关广告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协助政府有关部门搞好行业管理,建立和维护广告经营活动的良好秩序,反映会员单位的意见和要求。

  开展全市广告业发展状况的调查研究,为政府制定广告发展规划提供参考依据,积极参与政府做好行业管理。

  加强行业自律,杜绝虚假广告,反对不正当竞争,坚持广告的真实性,提高广告的思想性、科学性和艺术性,在广告科技领域进行不断开拓。

  依法调查,调解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和消费者相互间的纠纷,促进横向联合和合作,积极宣传宜昌市名、优、特、新产品,为经济建设服务。

  开发信息资源,建立信息网络。向广告行业和社会提供广告法律法规、业务咨询和信息服务。

  加强我市广告业信用体系和建设,维护正常的竞争秩序,推动企业经营向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

  定期开展广告业务培训、调查研究、学术理论研究和经验推广以及举办优秀作品展示等活动,提高广告从业人员的思想、理论、政策、业务水平和全行业的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质量,提高广告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代表全市广告行业与国内外广告行业团体及其组织进行联系,参加其活动,开展信息、业务交流,吸收、借鉴和推广先进经验,促进我市广告事业的发展。

  依法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当会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义务支持会员申诉、起诉。

  受政府相关部门委托,开展业务范围内相关工作。